論韓國禁止某公司總裁女兒開面包店的不公
聯商網特約評論:近日網友熱議,韓國扶植小商店手段多多,如因擔心小企業競爭不過大財團,總裁女兒被禁止開面包連鎖店;給中小企業劃定了“保護區”,豆腐、辣醬、米油加工不許大企業涉足;大超市每月第二、第四周周日強制休息,給小超市留點發展空間等。
其中尤以韓國“禁止總裁女兒開店”案例廣為流傳。對比國內目前五部委嚴查大中型零售商違規收取進場費的整頓活動,煞是有趣。只說說韓國的小商店保護,譬如大公司總裁女兒被禁開面包店案例背后,嘗試梳理政府協調服務、市場經濟、公正等三者關系。
有關數據顯示,韓國目前中小企業數量已經達到3066484個,占全國企業數的99.90%,創造的價值占GDP的50%。這個素以三星、現代等大公司向外輸出品牌的國度,小企業的總體占比竟遠超中國,甚至比中國民營經濟重地的浙江省也高出不少。但相比之下,兩國在政企互動方面仍有階段性差異,中國中小民企目前正陷民間借貸危機、銀行互保險情、強烈呼吁減稅等。
前世界銀行副行長林毅夫18日在北大演講,認為發展中國家天生會干預經濟,因此政府如何干預經濟,怎樣使經濟的比較優勢發揮出來很重要。就扶持中小民企而言,作為發達國家的韓國政府相關干預工作頗為到位,實屬難得。可見市場經濟發展的豐富適應性。
只是,是否公正呢?不讓占少數的大企業進入某些行業,且規定了營業時段,用少數企業的“痛苦”換來大部分企業的“幸福”,所謂“幸福最大化”。更針鋒相對的是,作為個體的某總裁女兒,被禁開設面包店,是否足夠重視其個人權益,以及過分放大了她身后資源的“危害性”?
我完整地聽過哈佛大學熱播公開課《公正》全輯,印象深刻。其中有個案例,說一火車司機突然發現剎車失靈,若再往前就要撞死前方軌道上的四個人,若臨時右轉至另一軌道則僅需撞死一人,他該怎么辦?討論觀點有兩種:1.轉彎,這樣只用死一個人,但質疑聲是司機涉嫌謀殺,因為那個人是無辜的——客觀形勢下本不必受到任何傷害;2.往前,這樣會死四個人,有質疑聲怪司機死板,若轉彎就可以少死三個人。
同樣的案例延伸,還有更生動的。你站在天橋上,下方經過一輛巴士即將與另一輛貨車相撞,要死十個乘客,而你太瘦,即使跳下去也無濟于事,但你若把身邊的大漢推下去,就能制止那場車禍,但大漢會死掉——但少死了9個人,你應該推他下去嗎?
講完故事,回到新聞本身。實際上,那位韓國某公司總裁女兒的狀態非常值得分析。我們可以對比中美兩國的富二代傳承,美國大有福特、沃爾瑪等家族企業,小有紐約第五大道上數代傳承的小蛋糕店(他實際上擁有小半條街的產權,是億萬富豪);中國富二代則多有高富帥、紈绔子弟爭議,有是否繼承的糾結,都在開法拉利、奔馳等豪車琢磨著投資、新能源等行業。可見,一些人再有錢也只愿開單體蛋糕店,有更多人不屑開蛋糕店;而這位韓國總裁女兒,她的選擇權利至少是被武斷剝奪的——如果她是要自立門戶,但卻沒有資本做大生意呢?就像其他千千萬萬白手起家的小企業小店主一樣。
當然,正因如此,我們更該為他們基于行業保護的對中小企業的關照而喝彩,尤其是以法制、規定健全的方式得以實現。這樣的干預,是有效健康的,也是相對公正的。提振整個國家層面的經濟活力和廣大個人投資、創造意愿。
(聯商網特約評論員 林尚玉/文 博客http://blog.linkshop.com.cn/u/28134/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