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等價格欺詐 業界呼吁百貨業模式改革
繼家樂福等被點名虛價問題后,國家發改委昨日公示數家存在價格欺詐的商貿企業,國美、百盛等知名百貨零售企業均上榜。發改委表示,部分商貿流通企業存在優惠折扣價高于原價、返券促銷價高于原價、不如實標示附加條件等價格欺詐行為,欺騙、誘導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國家發展改革委已責成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嚴肅處理,責令改正,最高處以50萬元的罰款。
涉嫌企業昨日大多表示不便回應,但也有叫屈者。記者調研后發現,聯營扣點模式下,商品出廠價已頗高,而商品定價權掌握在廠商和代理商手中,令百貨商場難以管理原價,更有品牌商直接更換條形碼虛報價格等,從商品出廠到在百貨店銷售,整體產業鏈存在諸多價格管理漏洞。
三類虛構原價遭點名
在發改委昨日曝光的企業中,基本“罪狀”可分為三類,第一種是“優惠折扣價、返券促銷價高于原價”,比如上海市置地廣場商廈有限公司在優惠促銷卡迪娜品牌女鞋活動中,標示7.5折銷售、優惠折扣售價每雙576元,經查打折前實際原價為468元,優惠折扣價比原價還高出108元。
第二種是“降價促銷時虛構原價”,比如北京市百盛商業發展有限公司在降價促銷裳緹女襯衫活動中,標示原價每件1199元、8.5折銷售,經查降價前原價應為1019元。
第三種則是“預存金額促銷時不如實標示附加條件”。比如武漢市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寶豐路店開展促銷活動,宣稱預存50元抵200元,預存300元抵800元,未標明預存金額使用附加條件。
發改委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以及《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有關規定,構成了價格欺詐行為,特別是優惠折扣價高于原價、返券促銷價高于原價等違法行為。
《第一財經日報》昨日就發改委點名企業聯系采訪,百盛、新世界等大多都以不便回應、還不清楚狀況等拒絕接受采訪。而國美電器一位官方人士對本報說,這只是個案,經過了解,武漢店4月份經歷了重裝,店面相關人員在發布上述促銷信息時,疏忽了使用條款的說明信息,公司會對該店給予處罰。
上海置地廣場有關負責人陳先生告訴記者:“在優惠促銷卡迪娜品牌女鞋活動中我們是冤枉的,我們此前做過一次促銷活動,該產品原價是700多元,經過此次促銷活動后變成468元,之后我們又進行了另外一次促銷,按照700多元的原價計算后,折扣價為576元。所以468元并非原價,而是上一次促銷的價格。”
百貨業呼吁模式改革
“我們服裝制造企業的產品要經過代理商才進入百貨店,計算上中間環節和百貨店租金、扣點和人力成本等,一件衣服定價必須至少是成本的6~7倍才能保證服裝廠有錢賺,這就會出現定價第一次虛高。”一位長期從事服裝業的張先生透露。
進入流通環節后,由于各個地區的經銷代理商有所不同,因此加價也會不同,有時候會出現華東區和華北區價格不一定統一的情況。這會使價格第二次出現浮動。進入百貨店后,品牌商給百貨店報價,由品牌商自行制作掛在衣服上的條形碼,由百貨店制作全店統一價簽牌。
“一些不守規矩的品牌商自己會備一些單獨的條形碼,在刷價格時用自己備好的刷,與公開售價不同。這也會造成虛假價格。”一位百貨業者透露,這會給百貨店帶來困擾。一家知名百貨企業資深管理人員告訴記者,打折季時促銷幅度由百貨店統一定,但原價究竟幾何還是掌握在品牌商手中,在折扣一定的情況下,原價越高則品牌商獲利越多。該人士還表示,百貨店內商品太多,因此很多百貨企業實行的是部類管理制度而非單品管理制度,因此即便百貨店懷疑一些品牌商在作假,也無法在電腦里調到“原價”,且實在太耗費人力物力,故百貨業者很難管也懶得管。曾經業內發生過一件原價1700元的衣服,由于品牌商營業員問題將“原價”虛高到3500元,最后參加百貨店三折活動后,市場價為1000元出頭的虛價事件。
上述一系列的環節都能造成價格問題,百貨業者大多表示,商場缺乏價格管理機制和管理人員,相關法律對于促銷和定價的規范也不完善,同時,即便是查處了一些不老實的品牌商,也無法杜絕。比如查到營業員有問題,百貨店至多就是要求品牌商更換營業員,但這還是換湯不換藥,雖然部分百貨業者表示可以讓不守規矩的品牌商撤離,但對于有些銷量較好的品牌,百貨店是“不忍心”讓其離場的。
“百貨行業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在于模式,聯營扣點之下,中國百貨企業幾乎沒有自己的品牌,這就勢必將定價權讓給了品牌方,品牌商品進入到百貨店經過種種環節后,為了更多利潤勢必加價、虛構原價,百貨店也由于要扣點,無法痛下狠心將問題企業趕出商場,再次進入惡性循環,因此要杜絕虛假價格,得要整個行業進行模式改革,但這會有很大難度。”時富金融消費類分析師廉波分析。
(第一財經日報 樂琰 王如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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